招标详情
开发区应急局食堂运营维护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食堂服务采购要求:
1、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1名中级及以上厨师(保证3名中级以上厨师进行岗位轮换),面案1名、水案1名、前台1名、食堂管理人员1名及勤杂人员等共计6名工作人员,开发区应急局办公楼内机关职工早、中、值班晚餐及周末节假日值班早、中、晚餐。制定食谱,按要求采购食品,公布价格,每日报表。
2、 用餐时间:周一至周日;早餐8:00时-9:00时;中餐11:30时-12:30时;晚餐5:00-5:30。
3、 负责采购人每日约60人自助式早、午餐,约20人晚餐供应。实有在编人员按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职工用餐标准全额拨付给成交供应商。
4、 负责提供采购人临时安排在食堂的对外公务接待服务,标准工作餐。
5、 制定每周食谱,7天一更新,每月向采购人管理人员汇报当月食堂管理情况及有关资料。
6、 严格验收物流中心配送食材,做好详细记录工作。
7、 做好食堂自助式早、午、晚餐供应工作,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和品种科学营养。早餐主副食:豆浆油条、牛奶;花卷、馒头等;2种粥或面条、疙瘩汤;鸡蛋、拌菜2种、热菜2种;午餐主副食:2面1米;6熟2凉1炖1汤;水果、酸奶等;20人晚餐主副食:一荤两素一汤准备。
8、必须选用有资质的物流中心配货,严格按照要求保证食品蔬菜的数量、质量,确保主副食、果蔬来源新鲜可靠,价格合理,随时接受采购人监督,抽查中发现有质量和其他问题,首次警告整改,并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管理费,再次发现开除当事人、处罚成交供应商,直至解除合同。
9、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0、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储存工作,合理控制成本,保证食堂零利润。
11、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职工对食堂总体满意率达95%以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中标成功单位需要对食堂进行全面翻新清洁。
13、负责做好食堂隐患安全排查,配齐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定期做好食堂燃气、水、电等的安全检查。
承包经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就餐员工的问卷调查及采购人会议的决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成交供应商需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员工预交的费用由采购人统一收取,采购人根据就餐员工实际消费情况每月结算拨付给供应商(以刷卡系统的原始数据为准)。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帐款,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若发现三次以上现金交易,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管理费。
3、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管理费。
4、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成交供应商的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用电、用水、用火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在成交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6、承包期限内的水费、电费、采暖等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7、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正式签订《食堂承包合同》时,合同期满后,如有设备损坏的情况,采购人将在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设备金。
8、原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利用现有的厨房餐饮设备自行加工制作。
9、成交供应商需给所有人员缴纳国家相应保险、工资满足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10、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3名中级及以上厨师进行岗位轮换。
11、供应商中标后需荣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公示”,如未获得公示,招标人将此记录为不良记录。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