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某食堂及招待所主副食、原材料等采购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项目编号:2023-HFSJ-F30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部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某食堂及招待所主副食、原材料等采购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食堂及招待所主副食、原材料等采购配送服务 | 详见《某食堂及招待所主副食、原材料等采购配送技术服务需求及说明》 | 详见《某食堂及招待所主副食、原材料等采购配送技术服务需求及说明》 | 约180万/年 | 2023年4月底 |
注: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报名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
(六)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两证合一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采购意向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16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10-66977042 13581566806
二0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