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关于遴选食堂、超市承包商(第二次)的公告
为保障全院职工、病员及其家属正常就餐等需求,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采用比选方式遴选食堂、超市承包商项目,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名称:食堂、超市承包商遴选项目。
地址: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马望路院区。
二、项目概况
(一)我院负责提供马望路院区的厨房设施设备、经营场地等。
(二)成交供应商负责为我院三个院区职工、病员、家属及月子中心配送营养、优质的早餐、午餐、晚餐、月子中心三点及其他临时用餐等;承担承包期内的水、电、气等费用;提供其他厨房用具、餐具等;提供转运车辆及人员;超市经营。(注:食堂坐落地现未接通燃气管道,需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燃气供应)
三、采购方式
比选(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供应商须提供“截至谈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九)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技术性要求
报名成功后详见附件。
六、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签订合同后的1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需完成其他设施设备、人员配置,达到为三个院区的职工、病患、家属及月子中心提供就餐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二)费用结算和支付时间
1.职工及月子中心餐费实行按月结算,采购人收到承包商有效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2.供应商入场后,向采购人缴纳厨房、超市设施设备使用保证金贰万元整。合同到期,经采购人查验无损坏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3.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后6月内向采购人支付50%承包费,剩余50%于一年合同期满时支付。
七、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 10分 | 按招标文件规定承包价格的为评标基准价,得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承包费价格上每上浮1%,加0.1分,最高得10分。 |
2 | 人员配置 | 6分 | 1.供应商具有厨师证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供应商具有营养师证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
3 | 服务方案 | 48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及配送时效性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餐饮服务生产、卫生、人员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超市供货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
4 | 售后和增值服务方案 | 24分 | (1)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如:服务态度、饭菜质量投诉处理)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2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增值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
5 | 业绩 | 12分 | (1)对投标供应商2020年1月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6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投标供应商现有经营场所进行评审:①菜品种类、质量、质感、色泽等,②就餐环境,③厨房环境,④工作人员操作,⑤相应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本次采购标准。每提供一个完整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且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6分(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2分),最多得6分。 注:经营场所证明材料须提供经营场所相关照片(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八、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此时间后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PDF版本并发送至邮箱357818767@qq.com(邮件请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九、供应商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二)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及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十、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密封响应文件,密封袋须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材料(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全部内容,其中第一点提供营业执照,第二至九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按顺序依次放置);
2.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授权内容、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司法人和/或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满足技术性要求及商务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报价单组成。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十一、谈判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7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
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梓州干道院区)。
十三、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在三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官网上公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136981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