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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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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服务(AHU-XNJJ20230086)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编号AHU-XNJJ20230086
公告开始日期2023-04-10 16:29:10公告截止日期2023-04-12 17:00:00
采购单位安徽大学付款方式货到验收付款
联系人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要求到货时间要求
预算总价¥ 200000.00
发票要求
含税要求
送货要求
安装要求
收货地址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公告说明
采购清单index
采购商品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所属分类
安徽大学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服务1
品牌
型号
预算单价¥ 200000.00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一 、为了保证安徽大学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服务质量,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和业绩才能报价,报价时上传相关资质和业绩,不上传的为无效报价。具体相关资质和业绩如下:1、至少提供1份2022年4月1日以后的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服务的业绩(上传服务合同业绩证明);2、至少提供1份2022年4月1日以后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与食品安全检查类相关的服务业绩(上传服务合同业绩证明);3、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食品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具有四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上传社保材料),取得食品行业工程师(助理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相关证书)。4、提供不少于5个成员相关资质,5个成员具有食品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提供近6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险单据(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和社保材料)。二、项目内容:对安徽大学的14个标段的食堂(桂园食堂一楼、桂园食堂二三楼、梅园食堂一楼、梅园食堂二三楼、桔园食堂一楼、桔园食堂二三楼、榴园食堂一楼、榴园食堂二三楼、研究生食堂、龙河二食堂、龙河三食堂&外招餐厅、蜀山校区二楼食堂、龙河校区新建食堂和磬苑校区新建食堂)和4个校园超市拟引入第三方食品安全监管阶段性巡查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五个方面,主要是:原材料检测、跟踪巡查、培训交流、问卷调查、风险预警及协助投诉处置。从原料安全、流程监管、能力提升、师生反馈、防范前置的不同环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服务过程中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检查的任何信息。1.原材料检测 :供应商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抽样,对农残、兽残等部分敏感项目、餐具微生物项目实施监测。每个食堂服务期内各抽样检测9次,单个食堂每次不少于6个批次。2.跟踪巡查:根据餐饮管理规范,供应商组织到现场巡查,从布局与设施、索票索证、原辅料采购验收、食品贮存、加工制备、清洗消毒、虫鼠害防控和从业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多项细节巡查。出具巡查服务报告,建立第三方监管档案。每月为1个监管阶段,除去寒暑假,共计9个监管阶段,每监管阶段按18次监管数统计:食堂14次(桂园食堂一楼、桂园食堂二三楼、梅园食堂一楼、梅园食堂二三楼、桔园食堂一楼、桔园食堂二三楼、榴园食堂一楼、榴园食堂二三楼、研究生食堂、龙河二食堂、龙河三食堂&外招餐厅、蜀山校区二楼食堂各1次,龙河校区新建食堂和磬苑校区新建食堂各1次),超市4次(磬苑校区4个超市各1次)。根据巡查情况,协助校方每次出具食堂工作检查通报。3.培训交流:成交供应商根据餐饮人员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开展食品安全卫生培训,培训分为法规、标准流程、操作规范等专业培训,及根据检测及巡查结果的数据分析提供针对性的补缺培训,安排业内专业培训讲师或专家顾问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指导,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可根据工作情况开展集中培训和线上平台培训,全年不少于40课时。指导各食堂规范台帐记录,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4.风险预警:具备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数据分析能力,数据分析维度便于对安全监管风险点进行靶向管理。成交供应商需要具备监管服务关键点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信息归档和报告查询等能力,通过信息传输通道向采购人和学校食堂发送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或预警专题,指导食堂原料采购、日常管理等,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协助校方重新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案。三、其他要求1.人员安排为本项目设立不少于6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食品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四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取得食品行业工程师(助理及以上)职称证书,其它成员具有食品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2.服务方案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的背景及现状需求,提供服务方案,方案要对项目理解透彻、深入细致,重难点突出,结构科学,内容全面,操作性强,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四、服务承诺及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因监管不当出现的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食品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可令其停业整顿收回全部监管权,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不按合同履行对食堂的监管义务;2.擅自将所运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3.擅自停工、罢工,严重影响到学校和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4.服务期间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停电、新生报到等),巡查专员擅自停工、旷工,不履行巡查监管职责的;5.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教师或学生投诉的;6.不服从学院管理,对学院要求整改的内容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时限的;7.发现成交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在岗的;8.现场巡查专员与被检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9.上述行为以外的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任一条约定的义务的行为;10.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违反以上任一条,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违约处理如下:每项首次按照1000 元违约金进行扣除,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责令)限期纠正和解决;同一项目出现第二次,双倍处罚,以此类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原材料或餐具等,结果不合格的,每项每次按照2000 元违约金进行扣除。因监管不善发生重大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的,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报价风险。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服务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结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 2次。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6个月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50%,余款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清。八、需要了解本项目情况请与叶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966734586。九、质疑与答复: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有质疑,须按《安徽大学非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质疑函格式要求(请自行在安徽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站查询下载),在网上竞价截标前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扫描件发至邮箱:441924448@qq.com 。安徽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033,联系人: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十、特别提醒: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授权并将授权书上传竞价网,否则报价无效。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上述情况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项目,学校将有权视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1-3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3.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自处罚之日起 1-3 年内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并同期从安徽大学供应商库中剔除,处罚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入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3)不按竞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参考链接
售后服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在本地注册成立的;2)在本地具有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办事处、售后服务机构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
变更信息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变更理由:有效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