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给干部职工和就诊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餐饮服务,鉴于安远县第一妇幼保健院现有场地较小,经研究决定,将本院食堂进行社会化运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且取得餐饮(馆)工商注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餐饮或餐馆)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并同意安远县第一妇幼保健院食堂社会化运作条件和规范化要求。
2、具有经营餐饮(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单位食堂)管理经验,具备餐饮从业经营资质(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原件)。
3、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
4、在医院附近有经营场所或能够自行在医院附近提供经营场所。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经商议后7日内签订合同。期满后重新商议,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续约权。
三、合作要求
1、食堂经营者应保证饭菜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价格合理;正确引导病友就餐和维护就餐秩序的管理。
2、医院餐饭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酒水按市场零售价收取。合同期间,每年调整一次收费标准。
3、签订合同后,原则上不得转包。
4、承接人应提供:(1)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原件及其他资历证明。(2)医院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四、承接方式
发布社会化运作公告。各承接方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符合医院切实可行的食堂管理方案及运行机制等,在满足医院要求的前提下,把饭菜安全、质量、价位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最好者为第一承接顺序人,依次排序。
五、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20日前接受咨询、报名、递交相关材料。
2.2023年4月25日,对承接人进行打分,决定食堂承接人,未按时送交文件的,作无效承接人处理。
联系人:唐世浪
电话:13507975983
安远县第一妇幼保健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