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食堂设备采购及装修(重)(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0153-GXCJ(重))质疑答复函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食堂设备采购及装修(重)(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0153-GXCJ(重))质疑答复函

招标详情


质疑人: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连金

职务:法定代表人

地址:南宁市友谊路48-6号25栋四层419-424号(原广西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标准厂房项目-5号楼)

邮编:530012

电话:18376996411

我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食堂设备采购及装修(重)(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0153-GXCJ(重))成交结果的质疑函。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有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产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所以中标人不享受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20%。

对质疑事项回复:经核查,被质疑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序号第14项“塑料管,地漏,水表的制造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第38项“低噪音离心抽风柜的制造商广东肇庆德通有限公司”均为中型企业,即被质疑人提供的该部分货物是由中型企业制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6条款6.2项规定,被质疑人不符合享受价格扣除政策。质疑事项所述的质疑事项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人及电话:胡丹0773-2826203

日 期:2023年4月19日

附件信息:

  • 质疑函-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pdf

    2.9 M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