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HZ2023ZC009

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餐饮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

采购文件

90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开标室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5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开标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 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振业路北侧汕尾气象信息处理中心

联系方式:0660-33714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联系方式:0660-380345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660-3803458

发布人: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9日


若附件无法下载,你可以尝试使用360极速浏览器进行下载!
相关附件(单击附件直接下载): CGHZ2023ZC009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doc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