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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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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副楼食堂

招标详情

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副楼食堂

租赁底价: ¥ 20.394400 万元/年 挂牌时间:2023-04-20 至 2023-05-05

  • 项目编号:HB2023DF103321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租 期:3
  • 业 主: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副楼食堂
挂牌开始时间 2023-04-20 挂牌截止时间2023-05-05
项目编号 HB2023DF103321 挂牌价格20.394400万元/年
标的所在地 - 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
租期3免租期
首年租金(万元)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809.3出租用途商业
目前状态空置
标的介绍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副楼食堂总面积809.3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租金单价21元/平方米/月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永业行(湖北)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3-01-13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19.4329
批准(备案)机构恩施高新区管委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3-03-03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4-20
挂牌截止时间2023-05-05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出租期限内不递增
履约抵押金(万元)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交纳交易保证金60000元(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00时分足额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出租期限3年。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1年承租款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专用账户。

3、出租方提出:(1)出租标的物使用用途为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食堂,承租方不得改变承租标的房屋用途;(2)租赁合同期内不得转租;(3)承租方须向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入驻搭伙单位提供正常的工作用餐和固定就餐位置的前提下,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进行其他商业经营活动;(4)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经营期间承租方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管理;(5)承租方承担食堂经营期间的所有主体责任,承租方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期间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等费用;(6)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现有的装饰装修状态;(7)因政府相关政策变动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承租方无条件退出,出租方据实收取租金;(8)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租赁合同期内因承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9)出租方提供食堂配套厨房等设备,主要包含厨具、排烟、通风、烹调设备及桌、椅、碗、筷等,最终以出租方移交清单为准(租赁期间的设备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10)承租方报名前须提供具有合法的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件及健康证之类的行业相关要件;(11)本次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方收回租赁物,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任何经济投入进行赔偿及补偿。

4、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在收到第一年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收到的第一年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本次交易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永业行(湖北)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鄂永房[2023](咨)字第EX0003号)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重大事项披露1.本次招租的标的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应自行前往出租标的现场勘察,对出租标的现状和瑕疵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报名登记前,意向承租方应到现场查看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性经营收益分析,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开办食堂和商业经营,须在报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成交后不能以无法经营等要求退租,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承租方取得该资产承租权后,仅能作为食堂和合法的商业经营使用,不得从事经营危险化学物品及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行业用途。

3.本次招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4.意向承租方取得资产经营权后,资产移交工作由出租方负责,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5.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收回房屋时,承租人装饰装潢不做任何补偿,但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已交租金无息予以退还。

6.意向承租方须认真仔细阅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副楼食堂搭伙协议》《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副楼食堂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附件内的所有内容(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并不持任何异议,报名登记时在《房屋租赁合同》《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副楼食堂搭伙协议》《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副楼食堂管理办法》予以盖章、签字确认,成交后不能以此要求退租,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承租方法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披露】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FA10004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1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60,000.00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617011000082398;行号:313541001005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营业部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617011000082398;行号:31354100100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将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方式成交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承租价款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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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光谷联交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希可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18-8420627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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