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小学食堂大宗物资招标公告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学生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和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准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猪肉类、牛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类、水果类、豆制品类、蔬菜类、乳制品、调味品类等食堂大宗物资配送采购。(米、油由区教体局勤工办统一招标中标单位直接供货)
供货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本学期末。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有投标单位须持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肉类在配送时须持具检疫合格证明物证随货同行,检疫合格证明必须要有检疫单位公章和检疫人员的签字。
3.为充分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投标商在通州区或南通市区范围内必须有实体店,以便实时监管。
4.投标单位在近两年内有不少于一家500人以上中小学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证明)配送经历,在投标或供货过程中确保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任何不良记录,诚信规范,社会反应较好。
五、报名办法:
符合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的单位,请凭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方厂址、联系方式,近两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投标方认为有用的等其他材料,于2023年4月26日13时30分至2023年4月27日13时30分到通州区实验小学后勤处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通州区实验小学招标现场填写投标物资价格;
2.投标单位是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证书、投标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食品经营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委托投标的则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在4月27日下午4点30分前提交各项材料,并缴纳猪肉、牛肉5000元,其他类2000元投标保证金,学校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审核。审核通过,校方与2月23日下午6点前通知具有投标资格的人员参与招标。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退。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定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没收不退。
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当天内予以无息退还。
6.投标报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7.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应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不按时供货的,终止协议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附送检验合格证;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检测,由招标方负责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检测结果如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认定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将终止协议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8.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一经发现,招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本次中标价格为合同执行价格,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八、评标办法:
同一物品竞标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如价格相等则信用好的原供应商优先确定为中标单位,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原供应商的则进行二次竞标。
九、付款方式:
所供货物经学校专人验收、经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按月结算,次月付清货款(所有物资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28日13时30分,通州区实验小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4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