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食堂方便类食材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方便类食材采购
1.2采购项目编号:JXDCZ(2023)0403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1 |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方便类食材采购 | 一年(以签订的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 约969966元,采购人按照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金、交纳社保的书面承诺;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1日起至2023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 时,下午2:30时到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获取磋商文件。
2、每套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5日(星期五)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之前足额电汇或转账到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专用账户上,并确定已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财务陈会计电话:0731-55555100),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全称: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8250211000000039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芙蓉支行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以银行回单到账为准
备注: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3.账户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限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xt上进行公示。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1-52379375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东风路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8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丽娟、陈丽、周磊
电 话:0731-55555100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