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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燕汇供销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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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燕汇供销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库公告

招标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永安燕汇供销有限公司平台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和生鲜食品采购供应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建立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供应商库,吸收一批讲诚信、有实力,并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丰富的供应商入库。欢迎有意愿的本地注册企业报名,本公告在微信公众号“永安市国投公司”公布,有意者请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6日将入库申请资料送达永安燕汇供销有限公司,未按时提交者按弃权处理。申请人经我司审查合格后入库,不合格者资料不退。

特此公告!

收件地址:永安市五四路932号(汇丰银行楼上四楼)燕汇公司

收件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50979367 0598-3600752

监督部门: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598-3639707

附件:商超、粮油供应商入库条件及注意事项



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商超、粮油供应商入库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永安注册地的本地企业,且成立年限满3年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含米、面、油、调味品、冻品、蔬菜等);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从事食品行业的相关证照、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相关从业人员应有健康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发票、商品追溯凭证等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及资信证明):提供经审计的最近3年(2020-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入库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1月至入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为了保障配送食材新鲜度及配送速度,供应商必须在永安市具有以生鲜实体店模式的商超,经营面积(含仓库)须达1000㎡及以上;须提供经营场所及存储仓库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及存储仓库照片并提供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该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经审核对提供材料有疑义的,将组织对经营场所及存储仓库进行现场核实。 7.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执行时间为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食堂年度食材供应项目实体商超供货的合同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电子合同),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指在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入库申请截止时间前)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类型入库申请。 1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注:以上材料需制作封面并编制目录,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胶装成册并密封,请在封面注明报名采购库并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否则不予接收。 二、准入退出机制 根据相关规定,永安燕汇供销有限公司从食品质量安全、服务质量、商品价格、商品质量等方面对供货商进行评议制度,建立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对供给我司一年内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抽检中发现一批次同品类、同批次不合格的予以警告;二批次同品类、同批次不合格的予以停供整顿;三批次同品类、同批次不合格的直接终止合同,实行退出机制。(若行政机关作出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的,则直接退出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