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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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医院食堂米、面、油、蔬菜、肉、匀浆膳采购透明度,降低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永康医院对米、面、油等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一)招标内容:食堂食材及用品采购包括综合类(蔬菜类、豆制品类、蛋类、冻品类等)、鲜肉类、调味品、粮油类、饮品类、一次性用品类等六大类项目,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针对其中一类或多类项目进行报价。
(二)服务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投标者条件及要求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一)具备大米、面粉、食用油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良好的贮存条件,从事大米、面粉、食用油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在行业内信誉、口碑较好,市内市场占比率较高,一般纳税人优先。投标人需对近五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作出书面承诺,若事实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三)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必须配备专用的配送车辆和专业的配送队伍,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四)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标识、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原材料质量要求
(一)所有食材保证安全、卫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包装商品需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三)标明保质期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总期限的三分之二。
(四)需要检验的,须具有相关质检部门提供的该批次检疫证明,或当期产品检测合格证书,或该批次质量检测报告。
(五)所供产品与采购方要求一致,不以次充好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缺斤短两,并经医院食堂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及时免费更换,因原材料问题导致中毒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同时解除合同并加入黑名单。
四、售后要求
(一)必须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达,主动接受验收人员的验收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二)验收人员有权要求退换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补货到位。
(三)每月按规定时间根据双方核对的供货金额开具正规发票,并送至指定地点。
(四)采购方每月对成交供应商的商品价格、商品品质、服务能力等进行监督抽查,连续两月或累计三个月抽查不合格者,采购方有权中止与其的服务合同,并可以向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商家购买。
五、报价方法及成交原则
严格按照“分类报价单”的格式填写报价或下浮率(具体报价方法及成交原则等报名名单确认后统一发布)。
欢迎有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前来报名。
报名地址:永康医院采购中心(胜利街前花园2号)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13588600883
0579-87143110
招标监督人:何先生 13566751863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止(周四)
招标日期:2023年4月28日14:00
永康医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