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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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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政府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凤凰镇政府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4 08:25:39

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受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凤凰镇政府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凰镇政府新食堂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FZC2023-G005

采购预算:36.7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标的是凤凰镇政府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卫生许可证

3.3投标人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商或厨房设备代理商/经销商,应具有以下之

一的证明材料: ①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商的且提供安装维修的,厨

房设备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②若投标人为

厨房设备生产厂商但不提供安装、维修,委托代理商/经销商安装维修的,代理

商/经销商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③若投标人为厨房设

备代理商/经销商且提供安装、维修的,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

安装维修资质证书;④若投标人为厨房设备代理商/经销商但不提供安装、维

修,委托生产厂商安装维修的,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证书并提供承诺该项目由其安装维修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地点: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26室)

3.地址:凤凰镇中山路36号

4.售价及获取方式:无,自带U盘或以邮箱方式发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二楼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答疑时间:2023年5月4日9:00-11:00(北京时间)。

疑问提出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26室。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出具以下材料:

5.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代表报名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只有在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张家港市凤凰镇金谷路9号

联系人:钱德锋

联系电话:13913294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

地 址:凤凰镇中山路36号

联系人:朱庆

联系电话:0512-58429956


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