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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祥城镇人民政府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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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实验小学等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招标详情

祥云县实验小学等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邀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云南锐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祥云县祥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单位“祥云县实验小学等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企业、投标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祥云县实验小学等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餐服务项目

二、招标采购内容:实验小学学生集体供餐,餐标两荤一素一汤,配给量:米饭约200克,荤菜约150克,素菜约200克,汤菜约250毫升(含学生餐制作、配送以及厨余垃圾回收)。

三、招标控制价: 15 元/餐/人(本次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 。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5.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还请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6.1营业执照;

6.2食品经营许可证;

6.3从业人员健康证;

6.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5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6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一年内的公司无需提供,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函(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6.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6.9各投标人认为需携带的其他原件。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6日每天08:00~11:30至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 祥云县祥城镇彩云明珠17栋3号4号商铺。

九、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请在报名时领取,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投标的投标商与云南锐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标书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付(¥1000.00元/份,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十、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祥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祥云县祥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祥云县祥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副镇长

联系电话:1591224172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锐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彩云明珠17栋3号4号商铺

联系人:宝 师

联系电话:13987229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