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扬州市新华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扬州市新华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扬州市新华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扬州市新华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4月27日 16:3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厨房操作台

采购单位扬州市新华中学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6: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401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30
开标地点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405)
预算金额¥1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玲
项目联系电话13585235015
采购单位扬州市新华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和平15861331363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钱玲13585235015

项目概况 扬州市新华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RFC2023010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401

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4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三)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四)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新华中学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28号

联系方式:刘和平15861331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4楼北

联系方式:钱玲13585235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玲

电 话: 1358523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