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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餐饮社会化保障需求公告(2023-JKEYJD-F1001)

招标详情


为了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的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部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保障模式:引进公司。

(二)保障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三)服务人员:至少5人,其中厨师长1人,助理厨师1人,面点师1人,勤杂工至少2人。

(四)服务内容:平时负责保障人员的一日三餐主副食加工制作,保障人员食用,采取自助餐模式,按食谱制作;保障节假日会餐,有临时接待任务时(每年5-8次),需加派人员(每次需加派2-3人)搞好接待饮食保障;配合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维护好主副食操作间、库房和餐厅卫生秩序,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

(五)服务时间:服务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方组织的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满意度为90%以上,可考虑续签合同1年。

(六)预算金额:约54.34万元/年。

(七)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6月

项目具体服务指标及要求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政府采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18145332312(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采购监督:赵助理,13634405000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1104037109@qq.com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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