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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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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 1 )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301]FJJFGC[CS]2023002二、项目名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州亿鑫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中路516号福圆楼1#楼1层13店面 59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类(福州亿鑫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位于荔城区东园东路1069号综合楼六楼,就餐面积约3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240人就餐,厨房设备和餐具配备齐全。现为提高餐饮服务水平,现将食堂服务进行外包。餐饮管理服务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投标时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或相关证明材料。2、食堂必须配备餐厅经理1名、驻点厨师长1名、副厨师长1名、面点师1名、切配、服务员勤杂工等其他岗位人员4名,共计8人。餐厅经理必须有3年以上机关食堂现场管理经验;厨师必须有3年以上的从业经验。中标人应根据保障任务需求增配服务保障人员。所有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配备表中须含相关人员从业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3、中标人指派的餐厅经理至少在采购人服务一年以上才可申请更换(采购人要求更换除外);新提任的餐厅经理需经采购人考核通过才可上任。为丰富菜肴品种、兼顾不同风味,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厨师队伍视情定期轮换上岗。4、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费)包含:员工的工资(含基本食住、工资、福利、补贴、保险、体检等)、员工日常劳保用品(工作鞋、工作服等)、劳务托管管理费等相关一切费用。5、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三年,采取1+1+1模式一次性招标(前2个月为试用期)每年度签一次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597,6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郭林波
评审专家: 杨国雄、 林志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成交)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95%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按1.5%。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成交总金额的,采购代理人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劳务外包服务:8515.8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截止投标有效时间止,共收到3家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经审查3家供应商经系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进入磋商小组评审环节,经磋商小组评审,3家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核均通过,予以进入评审环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1069号

联系方式:0594-272602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06

联系方式:0594-2336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花

电话:0594-2336005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