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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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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大冶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420281-2023-00318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3-00318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FZ[2023]A009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3-00318
3.项目名称:大冶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元)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12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食堂外包

(三)项目预算:110.00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10.00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09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黄石市(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714-6209015。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餐饮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餐饮服务外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且相对应的业绩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满意评价证明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为员工建立规范的工资和奖励机制,拟派驻食堂项目班子成员需具备有效健康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大冶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大冶市尹家湖东路22号

联系人姓名:丁素文

联系电话:1808616635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方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68号大冶中心A座22楼2205室

项目联系人:胡维琼

联系电话:15172481006

  • 需求公示及征集公告.docx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