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3-KQRWB-W1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类别:货物
三、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基准价 |
01 |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 ¥490000元/年 | 以绍兴E价通绍兴大江农贸市场上一周周五公布的商品市场价,作为下周配送商品的基准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即结算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注:基准价包含利润、包装、运输、装卸、库运、售后服务、保险、检验、搬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
四、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为主副食品供应,其中主食主要配送米、面等;辐食主要配送七大类:蔬菜类、畜肉类、水产类、禽肉(蛋)类、牛奶类、调料类、水果类等。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
②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
③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若存在外包或分包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取消中标资格,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⑤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采购人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以PDF格式成册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35890586@qq.com完成报名。报名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保密承诺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书,报名资料邮件标题备注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5月25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越城区浦江路3号2号楼302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或投标单位现场递交(即交即走)的方式送达。邮寄送达地址:越城区浦江路3号2号楼302室,接收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7366636844。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735890586@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开标过程全程摄像。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更正公告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军队采购网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一、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7366636844;数据电文接收邮箱:735890586@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某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5-85237822。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某单位,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0575-85237831。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7366636844。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