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采购项目
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0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0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JFY[竞]-2023002

2、项目名称: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伙食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食堂伙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中央财政经费:38909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由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和检测标准。

8、验收方式: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履约验收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1、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开标会资格后审,即潜在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向评审小组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开户证明。

3.2、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员工。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承诺函;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三、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1:00 ,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3、方式:现场获取。

注: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3年05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文件送达到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网站: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宝清县永发路北段

联系方式:0469-5223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联系方式:13019044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019044333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根据财库[2004]185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提供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B、根据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提供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C、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允许联合体报价的,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D、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作为政府采购政策的定向扶持对象,可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优惠政策。

E、根据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F、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注:1、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评审优惠政策

2、监狱扶植企业应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开户证明。3.2、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3、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员工。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承诺函;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宝清县永发路北段

联系方式: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469-5223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019044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13019044333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