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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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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重新招标)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重新招标)询价公告

2023年05月05日 17:2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荔城区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7: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2.170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4-2899586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老师 1362690585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王 18159390069

项目概况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B-20230420-1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2.170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170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1批

421701.00元

4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 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无法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供应商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 资格要求特定条件 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重大违法记录 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有)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a10投标保证金

a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 复印件无效 ,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至 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方式: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方式:郑老师 13626905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

联系方式:小王 18159390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0594-2899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