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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需求调查公告 (2023-JHLZYK-W1001)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集中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HLZYK-W1001 三、需求调查公示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3日 四、项目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需求概况初步技术参数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备注1副食品集中采购分肉类(畜肉、禽肉禽蛋、水产冻货)、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牛奶类、醇基燃料类4包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详见附件15600万元2023年6月五、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人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商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的相关证明及声明(非国有企业提供;国有企业提供其为国有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醇基燃料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品经营、运输和存储资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需求调查内容 1.参与意向,区分明确哪一采购包。 2.采购需求完整性,主要是针对已公示的采购需求,有无描述不清或需要补充了解的等。 3.资格条件设定有效性,主要是资格条件是否不符行业标准或有倾向性条款等。 4.副食品价格参照基准价的建议,区分肉类(畜肉、禽肉禽蛋、水产冻货)、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牛奶类、醇基燃料类等四类。 5.中标后副食品供应准备时间,主要是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后,多少天可以开始副食品供应保障。 6.公司市场资源分布,主要是介绍公司资金、副食品供应管理人员、保障实体等分布和后续工作方向。 7.以往及在履约同类项目情况,主要是介绍公司近3年来保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或部队单位副食品供应相关业绩,同步介绍保障概况、副食品折扣率情况等。 8.副食品供应行业管理相关情况,主要是介绍公司在人员、资产、采购、卫生安全、副食品质量、应急保障等方面的优势做法和经验。 9.其他内容。 七、需求调查反馈地点、方式 按照采购工作时间安排,请在公示时限内(已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邮箱:2586137443@qq.com。 邮件主题: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需求调查+(2023-JHLZYK-W1001) +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 式、邮箱;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1.需求调查反馈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醇基燃料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时,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本次需求调查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 0331-665403,17736943842 监督人:王先生 0331-665304,18525779815
附件:1.采购项目初步技术和商务要求 2.需求调查反馈表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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