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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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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5-06 至 2023-05-08
撰写单位: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娟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500-00777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

供应商名称:本溪鑫德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项目,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全部食材配送。

服务要求:(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折扣。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报价折扣100%为最高限价。 (二)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三)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四)配送要求 1、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定期配送。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 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服务时间:本合同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 1、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定期配送。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 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1、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定期配送。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 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运飞、法书、才姝、白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3,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彩北社区育仁街5号

联系方式:024-42185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024-43210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封铭

电 话:024-4321067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采购

供应商名称:本溪鑫德物业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版声明函.png

附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