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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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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食堂设备采购及装修(重)(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0153-GXCJ(重))质疑答复函

招标详情

质疑人:南宁市盛世昊天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浔

职务:法定代表人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酒店用品批发市场第6号楼49号一层铺面

邮编:530000

电话:13879224730

我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食堂设备采购及装修(重)(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0153-GXCJ(重))成交结果的质疑函。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在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成交结果更正公告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2023年3月8日发布的成交结果更正公告中公布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部分制造商情况不一致,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无效。

对质疑事项1回复:我公司接收贵公司质疑函后向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工作联系函”,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质疑回复函中明确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声明函中显示所投产品石材踢脚线、沟道盖板、石材门窗套、石材窗台板、夹板门的制造商均为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经查,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并无所投产品生产制造能力。中标供应商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无效。

对质疑事项2回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文第一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 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人及电话:胡丹0773-2826203

日 期:2023年5月6日


附件信息:

  • 质疑函-南宁市盛世昊天酒店用品有限公司-----2023-4-26.pdf

    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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