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我院采取自行组织招标和评标的方式对病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亭凉医院病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履约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约50万元(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五、配送需求
1.按照院方的要求,在配送日下午13:00分前将食材送到崇左市扶绥县柳桥镇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病区营养食堂(距离柳桥镇8公里),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验货人员。
2.猪、鸭、鸡肉类必须保证为当日屠宰;
3.配送的食材要符合食品安全,保证食材无短斤少两、无腐变,如出现此类问题,医院收货员有权拒绝签收,由此导致的损失由配送方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合法经营时间达2年以上(含2年,到报名截止日为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到谈判截止日前2年内);
5.采购及配送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
6.供货商经营场地(营业执照上注册地址)面积不低于100(含)平方米;
7.截止2023年4月30日,至少正在向1个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并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采购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七、报名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2楼212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须由投标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后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复印件须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供应商应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2楼212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23859
十、其他事项
本项目谈判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自行送达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
2.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谈判小组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
2023年 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