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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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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外包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后勤外包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5-09 至 2023-05-10
撰写单位: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撰写人: 武文欣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后勤外包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10670

二、项目名称:后勤外包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后勤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丹东商贸旅游区C区24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434,12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后勤外包服务

服务类

名称:后勤外包服务采购(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招标人管理区域的办公环境卫生清理服务;干警食堂每天(早、中)两餐食品加工、制作及就餐过程服务;会务服务;招标人管理区域内电气、上下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办公楼内灭火器与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安全疏散系统、消防系统日常维护及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等通用办公家具的日常零星杂修服务;办公秩序维护服务。

服务要求:岗位配置人数不低于46人,其中项目管理人员1人;保洁14人(含洗衣工2人);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办公家具、门窗等杂修人员3人;食堂服务人员12人;会议服务1人;保安(含消防监控)15人。 人力外包服务内容:负责招标人管理区域的办公环境卫生清理服务;干警食堂每天(早、中)两餐食品加工、制作及就餐过程服务;会务服务;招标人管理区域内电气、上下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办公楼内灭火器与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安全疏散系统、消防系统日常维护及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等通用办公家具的日常零星杂修服务;办公秩序维护服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的实际情况综合评价后,可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延续服务期限(在服务费不变和服务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情况下,因最低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险标准调整导致服务费改变,仍可延续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一)卫生工作标准 1.保洁员按工作流程对自己的卫生区域进行保洁工作。 2.公共区域设施每天进行擦拭,做到设施表面、走廊地脚线、腰线、窗台等附属物品清洁,无水印、无灰尘。保持公共部位门窗玻璃干净,拖把池清洁,楼梯扶手无积灰、无手痕,楼道无卫生死角。(二)干警食堂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和《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员工持证上岗,保证饮食卫生。(三)办公楼和院区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标准 1.管理区域设备设施应当经常检查、保养,若出现故障,应当及时排除,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2.维修应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一般常规性的设备设施改造维修要求。(四)安保服务工作标准 1.负责辖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和夜间守卫工作。熟练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制度和流程,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一般巡逻和重点巡查相结合,做好“防盗、防水浸”工作,确保安全辖区安全。(五)会议服务工作标准 负责安排人员(后勤服务的保安、电工、保洁、绿化等工作人员)按会议要求协助做好会议场所的会场布置(绿植、音响设备及会议场地的布置工作)、会场内外保洁等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汉、李春红、李丽、宋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后勤外包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联系方式:0415-6277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系方式:0415-311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文欣

电 话:0415-3113002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后勤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2.其他:153.jpg

附件: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