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南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的委托,对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食堂设备一批,具体清单详见《比选文件》。
三、交货期:合同签定后7天内完成。
四、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比选申请人资质: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比选申请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⑴与委托人或代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⑵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六、比选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到湖南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0室)领取比选文件。
2、领取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比选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至时间和比选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比选评审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北京时间) 。
3、须由授权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准时办理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并出示身份证原件、签名以示出席。
4、比选地点:湖南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0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比选申请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官网、长沙市教育局互联网+平台。
九、联系方式:
委 托 人: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近湖一路1号
联 系 人:段老师
电 话:0731-89673009
代 理 人:湖南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2010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8259518
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