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某部食堂餐厅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VGBOHE-WC1001
2、项目名称:某部食堂餐厅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预算金额 |
1 | 一标段 | 某部食堂餐厅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米、面、油及调料类,蔬菜、水果、奶制品类、鲜肉、冻品、水产、禽、蛋类等) | 约50万/年 |
5、采购需求
5.1 服务内容:根据某部食堂餐厅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需要,我单位计划
采购定点食材供应商,定期向我单位提供粮油调料、蔬果、肉类等餐厅食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2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包)。
供应商可就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5.3 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 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5、本项目只针对商超供货(商场、大型超市)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文峰区,现场报名。
携带以下有效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与可证(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文峰区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阳市文峰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某部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093942565
2.代理机构:
名 称:仁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灯塔路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西二楼208
联系人:贾严朝
联系方式:1383728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