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招选餐饮劳务
二、项目编号: 2023-JQ01-F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日常就餐保障
| 西溪教学区日常就餐位于食堂一至三层,食堂日常饮食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完成日常饮食保障工作中的食谱制定、主副食制作、卫生清理保洁、餐具清洗消毒、就餐服务礼仪、场所环境营造、主副食品采购需求提报、账目资料整理、物品检查验收、出入库登记管理、场所设备人员安全检查管理以及应急事件处理、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 | 项 | 1 |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履行合同较好,且政策允许,经双方协商续签。
| 浙江省杭州市 |
|
2 | 临时接待就餐保障 | 临时接待就餐保障设置在两教学区食堂四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组织会议、培训、评审、交流以及人员因公出差等期间的食谱制定、主副食制作、卫生清理保洁、餐具清洗消毒、就餐服务礼仪、场所环境营造、主副食品采购需求提报、账目资料整理、物品检查验收、出入库登记管理、场所设备人员安全检查管理以及应急事件处理、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无接待任务时提供点餐或包伙服务,组织会餐、宴请等活动。 | 项 | 1 |
| ||
3 | 应急支援就餐保障 | 执行练习、抢险救灾等任务时的就餐保障随任务确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食谱制定、主副食制作、炊事区卫生清理、餐具清洗消毒、就餐区域环境营造、主副食品采购需求提报、账目资料整理、物品检查验收、出入库登记管理、炊事场所设备管理以及应急事件处理、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 | 项 | 1 |
| ||
说明 | 1.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所有服务项目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为12个月(含寒暑假)包干费用,包括人工、保险、开票、培训、管理费、税金等。 3.本项目最高限价1243.4436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4.本项目确定两家预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负责富春校区餐饮劳务,排名第二的负责西溪校区餐饮劳务。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至 5 月 18 日,(8:00至17:00 ,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请领取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中外合资企业的书面说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用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发出文件提供回执等程序进行。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cgwj@shcgz.cn(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2023-JQ01-F1003+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未按上述格式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将会被退回。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6 月 6 日 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同一人代理不同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时间间隔,应当在180天以上。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 09 时0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发放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401
移动电话:17274695269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助理、胡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57、81827060
移动电话:13311668561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27019
移动电话:1316628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