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HZTGX08-FWZB-2023-012)招标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HZTGX08-FWZB-2023-012)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现就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TGX08-FWZB-2023-012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招标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1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一)服务要求

1. 正常供餐服务(提供卫生安全的餐饮服务):工作日期间,提供每日早、中、晚三个餐次,每个餐次50至400人的餐饮服务。其中大餐厅,提供每日早、中、晚三个餐次,每个餐次50至350人;小餐厅,提供每日中餐,就餐10至60人的餐饮服务;

围桌供餐服务:在节假日或工作日期间,提供会议培训、接待等供餐服务,每餐次5至120人的供餐服务。

2. 智慧食堂维护服务: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下一周菜谱一次性维护上智慧食堂供员工预定;做好智慧食堂菜品的录入,按实际将每道菜原材料录入系统;根据员工在智慧食堂预定餐情况,按需向食材供应商下单准备次日食材;根据员工反馈意见,不断改进食堂服务质量。

3. 提供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

4. 维护保养食堂设备设施,以及防火、防毒、防盗、防虫害等。

5. 食堂综合经营管理:包括控制收支基本平衡;建立相关档案,服从并配合做好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堂卫生监督和检查;招聘合格的工作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等。

6. 为员工使用用餐账户在其他平台购买的商品提供存储和分发服务。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合同期限结束前后30天内,经甲方(招标人)评估满足续签条件的,可选择与乙方(中标人)进行续签,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续约合同金额为中标人投标时报的每年平均价格。】

选定中标人家数:选定1家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周期为1年的食堂经营服务。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10万元/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服务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从事饮食服务相关的经营资格且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人;

(2)投标人人员具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健康证、厨师证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自证,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7)服务商必须能够提供与服务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6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以及2020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通过审核后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从事饮食服务相关的经营资格);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时间、权限和事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的财务情况说明);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健康证、厨师证等复印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及报名期间)。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元),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31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31日15时00分在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来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来时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开标。

五、网上查询:

www.()、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业务咨询:

1.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联系人:吴主管

联系电话:0771-5302832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6号

2.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2264686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邮政编码:530021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若附件无法下载,你可以尝试使用360极速浏览器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