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正在投标][衢江区]衢江区中悦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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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衢江区中悦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衢江区中悦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3-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X2023020
项目名称:衢江区中悦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根据衢财预(2015)13号《衢州市市级单位物业管理费管理规定》的有关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预算金额标准控制在5.7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区能耗),管理面积按测绘报告或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准。
采购需求: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衢江区中悦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1
项
5.70元/平方米/月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物业服务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算,合同先签三年。三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同意续签,成交供应商可续签二年,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2、食堂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无条件拒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详见附件8。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6、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8、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期限之后且在招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2、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3-1202室;
3、方式:邮寄报名资料至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3-1202室或抵达代理机构单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邮寄报名的,以报名资料寄达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4、售价:免费。
5、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采用邮购报名的,请将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并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383810445@qq.com邮箱。
6、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衢江区水利局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相关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开办费:25万元,开办费主要用于早期介入物业管理费用(含人工工资、物业办公用房装修及设备用品、物业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桶购置等)。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三个月内支付完毕,按采购人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装修及购置物品的清单》购买,所购买的物品的规格、型号、价格报采购人存档,方便日后交接,具体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明确。(不可竞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物业管理费:最高限价为 5.70 元/㎡/月(含公共区能耗),由供应商自主报价,自负盈亏。(可竞争费用);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衢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570-8762401)投诉。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qzygjy.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茶苑路217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0-2292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3-12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57036474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215721720
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衢州市衢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401
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