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3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总承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3-FW113-ZFCG113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3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总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7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7万元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77万元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食堂用餐的人员约260多人(早餐200人、中餐260人、晚餐50人),以工作餐为主,总体就餐人员一天(包含早、中、晚)大约在500-600人次左右,特殊情况一天就餐人员达到1000人。节假日、双休要求提供值班人员正常就餐,就餐人员约70人,同时要求提供包厢工作日中餐就餐服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也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应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时适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拍卖厅开标)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345392&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03167330f3b011ed99861371042fc4fc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也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应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时适用)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地 址:临江东路80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90534
质疑联系人:沈毓
质疑联系方式:13506585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
质疑联系人:李宗宝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13定稿(磋商不推荐面向中小微允许联合体分包2023年5月26日9点半开标拍)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3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总承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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