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05-22 至 2023-05-24
撰写单位: 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赵文强
(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21-00054
项目名称: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1,135.00
最高限价(元):271,135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 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4,500.00
最高限价(元):74,5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服务,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 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2包供应商如是产品制造商参与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参与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含)以上,同时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完全响应当地政府及各个部门防疫政策。
4、谈判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
地 址: 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
联系方式: 0429-6135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
联系方式: 13942932223
邮箱地址: zhumingzhi1234@126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行
账户名称: 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2001523001400000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文强
电 话: 13942932223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