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3000054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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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彭山硕久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观音铺社区隆盛广场10号 | 80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眉山彭山硕久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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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目前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用餐人数约120人,为保障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全年用餐需要,采购人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提供食材等商品保障。 | 完全响应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完全响应 | 800,000.00 |
贾现文、代莉、熊炯(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及代理公司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代理服务费为15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将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取消或因质疑投诉等改变成交结果时费用不予以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1年合同总金额为80万元,成交金额为:在市场平均价基础上下浮22%,每月结算时按照下浮比例进行结算(结算价=市场平均价*(1-成交供应商的下浮比例))。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彭祖新城前程东路399号
联系方式:028-37621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宏佳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5栋2单元1406号
联系方式:1377882347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13778823474
四川宏佳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9日
相关附件: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眉山彭山硕久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pdf
评审报告.pdf
硕久二轮报价明细表--05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