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盐城市亭湖区桂英初级中学锅炉设备及燃气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桂英初级中学锅炉设备及燃气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海韵国际2栋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G-CS-202301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桂英初级中学锅炉设备及燃气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质 保 期: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采购人有其他要求,供应商应适时进行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05 月 19 日-2023年05月 29 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68号海韵国际2号楼3楼。
方式:请投标人于2023年 05 月 19 日-2023年05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68号海韵国际2号楼3层,联系电话:蔡工:18351288400)或微信报名【标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购买询价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工本费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 05 月 30 日 08:30 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05 月 30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68号海韵国际2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05 月 30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68号海韵国际2号楼3楼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桂英初级中学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新路8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770144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68号海韵国际2号楼3楼
联 系 人:蔡工
联系电话:18351288400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交人民币(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中标价的3%)。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将同时在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教育局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