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银行“智芯工程”员工配餐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本项目针对上海银行“智芯工程”员工午餐、晚餐的配餐、配送餐服务进行采购,配送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63号。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三)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六)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或同等经营项目),且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同等业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菜品每天不同,每周更新,例如每周四提交下周菜单供审核,每餐至少有3类套餐可供选择(见下表),需荤素合理搭配,菜品丰富有品质,至少为2大荤、2小荤、2素、1汤、米饭、粗粮、水果或酸奶任选,或等值其他类型套餐。如有餐盒破损或个别餐品质量问题有对应的应急方案。
品类 | 供应标准 | 菜品内容 |
大荤(2道) | 约100克/份 | 以肉类、禽类、水产品为主。 |
小荤(2道) | 约100克/份 | 以肉类、禽类、水产品、蛋类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60%。 |
素菜(2道) | 约150克/份 | 以蔬菜、豆制品为主。 |
米饭 | 约150-300克/份 | 以大米为主,杂谷为辅,不浪费前提下无限量供应。 |
汤类 | 不浪费前提下无限量供应 | 荤素不限。 |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2020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三)2020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四)2020年1月1日至今,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五)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公示发布起12个月以内、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或完税证明和国家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或同等经营项目),且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同等业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入围后不转包、分包承诺函。
(十)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采购人仅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六、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按要求持供应商征集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
(一)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资料地点:电子邮件报名(1390202506@qq.com)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 系 邮 箱:wangzhr@bosc.cn
监 督 邮 箱:caigouzhongxin@bosc.cn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888号9楼
联 系 人:韩术、唐寅
电 话:18019067893
联 系 邮 箱: 1390202506@qq.com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