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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汴财磋商采购-2023-16 |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审计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1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2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汴财磋商采购-2023-16-1 | 开封市审计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开封市福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开封市集英街水岸家园商业用房13 号楼101、201、202 门面房 | 67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开封市审计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磋商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 1+1年 (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形式,1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好,满足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同意可再续签合同) |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麻德娟、张小平、崔晓勇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执行,按中标金额的1.5%由中标单位支付 |
收费金额:10,05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监督部门: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3876034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开封市审计局 |
地址:开封市盛祥路6号 |
联系人:张小平 |
联系方式:138378508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3号 |
联系人:李柯 |
联系方式:1663786500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柯 |
联系方式:1663786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