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质疑人: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连金
职务:法定代表人
地址:南宁市友谊路48-6号25栋四层419-424号(原广西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标准厂房项目-5号楼)
邮编:530012
电话:18376996411
我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食堂设备采购及装修(重)(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0153-GXCJ(重))成交结果的质疑函。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我司不认可质疑事项2答复“开水器连座”属于饮水机类别
对质疑事项1回复: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75号)文第三条明确规定“涉水产品经生产能力审核和产品检验后,由申请单位直接向实际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卫生行政许可,......”及《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一、输配水设备 (六)饮水机”规定,本项目采购的开水器连座属于饮水机类别,其生产厂家需要办理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所以质疑人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人及电话:胡丹0773-2826203
日 期:2023年5月23日
附件信息:
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质疑函-2023-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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