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昌吉高新区人才大厦餐厅及市政警务餐厅2023年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FLZB-2023-057-CG
项目名称:昌吉高新区人才大厦餐厅及市政警务餐厅2023年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5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暂定155000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量核定为准)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规范昌吉高新区人才大厦餐厅、市政警务餐厅副食品的采购,确保所采购的食材质量和安全卫生,对所需的调料、水果蔬菜类、鱼禽肉类、粮油类等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即具有完成本项目采购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申明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申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昌吉高新区富强路8号
联系方式:1889966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1421
联系方式:18699479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雪梅、努尔加孜
电 话:18699479057
附件信息:
昌吉高新区人才大厦餐厅及市政警务餐厅2023年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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