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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速融馨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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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浦广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林浦广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25 09:05
林浦广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受福州高速融馨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林浦广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林浦广场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3-077

3、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提高食材的品质,拟对林浦广场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进行招标,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3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招标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元)

备注

农产品类(蔬菜、瓜果、水果等)、肉类(禽肉类、畜肉类、水产品类、鸡蛋等)

1750000

干调类(干货、调料、牛奶、食用油等)

2000000

日杂

180000

4.2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0%,投标区间为0.00%(不含)~100.00%(含),投标人费率投标报价应在上述报价区间内且保留两位小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费率不变。

4.3 本项投标人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结算单价计算式为采购单价基准价*中标费率,最终结算金额=结算单价*采购人实际验收数量,采购单价基准价定价参考永辉app中奥体中心商业广场店公布的正价商品价为采购单价基准价(若产品为促销产品则以促销前的正价作为采购单价基准价),未涵盖的品目参考京东app零售价。采购单价基准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供应、材料费、相关税费、运输配送费、车辆装备费、人工费、售后服务费、装卸费、食品检测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金额,上表中采购预算金额不作为采购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4 服务时间:合同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合同包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合同包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4.5 服务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最多可参加 3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 3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审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一:人民币30771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零柒佰柒拾壹元整);合同包二:人民币20772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零柒佰柒拾贰元整);合同包三:人民币2773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柒拾叁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须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t@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351008270018010038357

8.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每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6月16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和(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高速融馨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

联系电话:陆先生

联 系 人:1598069444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559276659

电子信箱:fzgsglzbdl_l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