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3-C3-990118-KW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老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 |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除自然人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4、供应商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①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②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者新成立企业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财务报表,并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除自然人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30日15时30分 | 2023年5月31日15时30分 |
更正日期:2023年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除本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368号
联系方式:0774-5220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绿洲家园C区31栋1403号
联系方式:0774-5128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杨
电 话:0774-5128789
采购人: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