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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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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食堂食材(含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食堂食材(含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DZB(PT)-2023002(招标文件编号:ZDZB(PT)-2023002)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食堂食材(含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9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含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

折扣率(%):20.0000000

供应商名称:莆田市城厢区绿贝贝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西山小区A区2号楼5梯415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含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

折扣率(%):20.0000000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味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三山村258号福建省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车间一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含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折扣率(%):2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含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范围:大米、食用油、小麦粉、禽蛋、生鲜蔬果、鱼肉冻品、乳制品、调味品、干货等其他副食品、其他日杂用品 采购人根据三家折扣率比价后选择食材的供应商,品质相近,择低价选择配送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根据食材品质及采购需求,选择最佳的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日常供货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视同放弃本周配送等 2年 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确保可追溯。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莆田市城厢区绿贝贝食品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含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范围:大米、食用油、小麦粉、禽蛋、生鲜蔬果、鱼肉冻品、乳制品、调味品、干货等其他副食品、其他日杂用品 采购人根据三家折扣率比价后选择食材的供应商,品质相近,择低价选择配送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根据食材品质及采购需求,选择最佳的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日常供货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视同放弃本周配送等 2年 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确保可追溯。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等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福建省味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含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范围:大米、食用油、小麦粉、禽蛋、生鲜蔬果、鱼肉冻品、乳制品、调味品、干货等其他副食品、其他日杂用品 购人根据三家折扣率比价后选择食材的供应商,品质相近,择低价选择配送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根据食材品质及采购需求,选择最佳的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日常供货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视同放弃本周配送等 2年 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确保可追溯。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武、佘慧敏、郑艳梅、陈万仙、林炳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人民币叁万元(备注说明:一家中标人按人民币壹万元收取)。③、收取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折扣报价,福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折扣为八折、莆田市城厢区绿贝贝食品有限公司中标折扣为八折、福建省味百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中标折扣为八折;
2、经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溪白路85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1385985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联系方式:邱智、1303083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智

电 话: 1303083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