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报名截止时间:2023-05-29 23:59:59
项目名称 内蒙古科学技术馆负一层餐厅及二楼两间水吧整体出租项目(年租金底价300000.00元,租期3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36040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5-16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5-29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1 租赁面积约(㎡) 411.0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20个自然日 承租押金 25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以现场勘验为准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现场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以现场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000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04-21 评估机构 内蒙古国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300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科学技术馆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关于内蒙古科技馆对外餐饮、售卖区域公开招租的请示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特别
告知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特先生,15847108061。
6、本次出租标的权利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馆(现已变更为内蒙古科学技术馆)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16)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00009号;出租区域为内蒙古科技馆负一层西侧368平米区域及二楼公共区域中两处各20平米左右的空置区域。负一层西侧区域预设为公共餐饮区,二楼两处空置区域预设为零食、饮品售卖区。馆内提供电力、采暖,但没有上下水系统,没有排烟系统。
7、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合同到期日至新合同签订前的租金,按照原合同标准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结算。
8、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出租方从竞价结束之日起第11个工作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原承租方收取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延迟退房超过1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9、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一次报价须知详见“承租申请与承诺”。
10、本次招租标的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11、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餐饮或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餐饮制作等类
目。
标的交割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承诺书,勘验人须与承租人一致),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公告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押金(押金由承租方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及押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承租方支付的2.5万元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时涉及原租户的,按原租赁合同执行);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电、暖气、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7、对承租方的要求:(1) 承租方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2)承租方必须配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服务人员。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3)承租方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原材料,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并记录备案,随时备查。承租方不得加工出售明令禁止的食物及商品。(4) 承租方要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当日清理,定期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5)承租方要保证电、燃气的使用安全,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6)承租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将该经营场所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不得向第三方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经营资格。(7) 因食品卫生、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引起纠纷或投诉,承租方负责解释及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8)出租方有权对所出租的场地进行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租赁合同》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见特别告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5-16 00:00:00 至 2023-05-29 23:59:59 报名手续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法人)一次报价.doc
现场勘验承诺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5-2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押金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房屋腾退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退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一次性 增价幅度(元) 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5-16 00:00:00-2023-05-3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0 服务费 原租户以底价成交的收取3%,其他5%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咨询联系人 高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8688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晋经理18586095921 其 他 以现场勘验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