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11N07575165E202311601
二、合同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NZC2023-C3-990127-KLZB(重)
四、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联系方式:0771-5679732
供应商(乙方):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1号楼四层408号办公
联系方式:186078169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7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负责每日早餐(用餐人数300-350 人)、中餐(用餐人数 350-400人)菜品出品及餐厅服务工作,保证每日正常供餐(如因加班需出品晚餐,由采购人另付工作人员加班费)。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团队日常服务工作的管理,包括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管理工作。因作业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事件、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的对食品、饮食卫生有关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管理。
2.合同金额(元):74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一年服务(最多续签两年服务),供应商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