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负一层食堂招租

发布于 2023-05-27
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 29FCZZ2023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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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负一层食堂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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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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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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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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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20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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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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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2023-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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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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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说明事项 | 1、出租标的用途要求:经营食堂。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的患者、职工、学生提供食品的制作、出售、送餐等工作。2、按出租方要求,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设立四个用餐区(员工、教授、手术室、患者餐区),一个学生档口,提供回民餐。为医院职工、学生提供堂食就餐服务。门诊患者不安排堂食,住院患者根据出租方工作安排进行售卖和堂食。3、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投入资金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升级和改造,提供厨具、全新餐具及就餐桌椅,提供食堂装修方案、效果图、设备设施清单、承诺书等,达到环保、阻燃的使用要求。承租方合同期满、试用期考评不合格或中途退出,承租方装修、美化部分不得拆除,无偿赠与出租方。4、承租方需在出租方指定位置设置学生专用档口,供餐价格不高于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食堂基本大伙标准,所有菜品均可打半份。5、出租标的食堂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使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义或字样进行商业活动。6、经营期间,食堂水、电、燃气费、保洁费、厨余垃圾清运费、烟道清洗费、隔油池清掏费,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费税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承担食堂相关水、电、空调、供暖、燃气等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7、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自进场之日起及在交接及食堂装修期间,负责保障本院区工作人员、学生及患者的正常饮食供应。8、出租标的成交后试运行六个月,在试运行期间,若达不到出租方的要求,出租方依据考核结果,有权决定不符合要求的承租方撤场,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其他招租要求详见附件:《哈医大一院群力院区食堂招租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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