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高昌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吐鲁番市高昌区军民共建路128号新疆建盛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SB2023-003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吐鲁番市高昌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第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蔬菜、粮油、调料、水果、牛奶、豆制品类等副食品(包含免费的基本加工),具体数量以甲方订单为准。(具体参数详见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产品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标项二
采购需求: 吐鲁番市高昌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第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肉类(具体参数详见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产品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第一包: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参与第二包企业还需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健康证;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至 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军民共建路128号新疆建盛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方式:线下获取,获取文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配送人员健康证原件。(2)参与第二包企业还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4)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注:投标企业携带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受;上述所有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在《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查验结果。审查合格后,予以发售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军民共建路128号新疆建盛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
联系方式:阿里木江﹒吾斯曼15160886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盛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军民共建路128号
联系方式:杨媛媛1570995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媛媛
电 话: 1570995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