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由于镇政府机关食堂原承包经营合同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做好机关食堂工作,提高干部就餐质量和机关食堂服务水平,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机关食堂承包经营进行公开发包,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范围:
镇机关食堂工作餐(含早餐、中餐、晚餐)。
二、承包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口碑较好,具有3年以上餐饮业经营管理经验。经济实力较强。
2、承包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厨师须持有厨师证。
3、承包方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不良纪录。
4、承包者不能擅自改变现有机关食堂面貌和设施,如确需改变须征得镇政府同意。
5、承包者经营中必须遵守镇政府机关食堂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履行签订合同协议。接受机关干部职工对食堂饭菜、服务质量的评估。
三、承包经营方式
1、食堂由一家餐饮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不得挂靠餐饮公司投标。中标者不得将食堂承包经营权私自转让或委托其他人经营,否则,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取消承包资格。
2、独立经营、自负营亏,不可对外经营。饭堂所提供的日用品价格应与市面同类产品基本持平,最高上浮比例不得超过15%。
3、镇政府提供现有工作场地及主要餐厨用具(食堂设施、设备破损由承包方负责修缮),合同期满均归还镇政府。锅碗瓢盆等餐具和易耗品用承包者提供。
4、承包经营期间(含试用期和合同期)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者负全部责任。
5、承包者须接受镇政府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原料等检查,服从镇政府安排。
四、承包期限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镇政府有关会议研究认定合格后,签订1年期承包合同。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镇政府一楼党政办103室
3、联系电话:0771-4229020
4、报名材料:
(1)投标人个人简历;(2)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