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重庆工商大学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筱苑食堂一楼餐厅、兰园食堂一楼餐厅经营服务外包。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公共设施维护费 | 服务期限 | 年度正常营业时间 | 备注 |
包1 | 筱苑食堂一楼餐厅经营服务外包 | 约2900㎡ | 10 | 营业额的5%-7% | 5年 | 约9个月(寒暑假除外) | / |
包2 | 兰园食堂一楼餐厅经营服务外包 | 约1500㎡ | 10 | 营业额的5%-7% | 5年 | 约9个月(寒暑假除外) | 含负一层仓库一间(建筑面积约75平米,用作餐厅经营管理配套库房及办公室) |
特别说明:
1.食堂建筑面积含房屋公摊面积,以招标人交付中标人实际面积为准,下同。
2.投标人可以参与1个分包或同时参与2个分包投标,但在重庆工商大学(包括南岸主校区、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已经经营有2个食堂的企业(不含包2项目食堂尚在经营中的服务商:重庆快乐食间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参与投标。如果在重庆工商大学已经营有1个食堂的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分包,则只能选择包1,包2由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中标。
二、投标人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餐饮经营管理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餐饮类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重庆工商大学在编职工、校聘合同制及劳务派遣等人员及在读学生以外的法人注册的企业具备投标资格。
2.在重庆工商大学(包括南岸主校区、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已经营有2个餐厅的餐饮企业(不含包2项目食堂尚在经营中的服务商:重庆快乐食间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0 日。
(二)现场勘查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10:00-11:30;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招标人集中组织现场勘查。若其他时间到现场勘查的,勘查人自行前往。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23-62768402,17782014982。请潜在投标人提前一天向以上联系人报备现场查勘人员名单(限1-2人)。
(三)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2023年6月20日上午北京时间8:30-9:30。该时间段以外报名和提交投标文件不再接收。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资质档和电子档)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并提交招标文件购买费400元和投标保证金10万元的缴费凭据,未提供招标文件购买费和投标保证金缴费凭据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工商大学官网首页招商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资产管理处产业科(厚德楼8004室,电话:023-62768408)。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北京时间9:30。
2.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厚德楼8002室。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竞标。请潜在投标人于报名前一天向重庆工商大学资产管理处产业科(电话:023-62768408,联系人:张老师)报备投标代表名单(限1-2人),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审核。请报备人员报名当天提前到达招标人南岸校区一号门,凭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经门卫工作人员查验后进入学校,竞标结束后尽快沿原路离校,不得在校园内逗留。
建议以下人员不要入校:本人及共同居住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
四、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其它费用
(一)招标文件购买费
400元/包。投标人在报名登记时提交缴费凭据,否则不予报名,该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报名或中标,均不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包(报名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份,不足部分另行缴纳。投标人中标后不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包,并提供汇款凭证。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时,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且无异议后无息退还。
(四)装修保证金
各分包项目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包。装修改造结束后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共同验收,确保装修效果、卫生、消防等符合要求后投入运营,并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遇节假日顺延。如装修改造效果达不到改造方案要求或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中标人须继续完善改造内容,招标人将扣除中标人装修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影响招标人师生就餐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或不予退还装修保证金,中标人不得破坏装修整改现场。
(五)其它费用
合同期内,中标人经营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由招标人相关部门或物业管理公司抄表,中标人按国家规定水电气收费标准向招标人缴费,如遇国家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缴纳。水电气表由招标人安装,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费用缴纳方式
投标人缴纳的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应交到重庆工商大学指定的银行账户,均不得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划入任何其他账户,否则为无效汇款,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重庆工商大学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重庆工商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 号:95588531007533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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