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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乡村振兴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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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铺上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两区同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

招标详情

大名县铺上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两区同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 发布日期:2023-06-05

大名县铺上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两区同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铺上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两区同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3】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乡村振兴局,资金来源为 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名县铺上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两区同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大名县铺上镇。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为商贸中心、小冷库、道路及其土方、货梯,总建筑面积4532.75㎡;建筑结构形式为钢框架+门式钢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2层;包含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工期为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根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址进行核查;

3.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0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6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名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大名县大名府路305号

联 系 人:吴孟生

电 话:0310-65806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8号4单元7号

联 系 人:刘安豪

电 话:1309113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