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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南丰幼儿园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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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南丰幼儿园南丰镇南丰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张家港市南丰幼儿园南丰镇南丰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15:03:34

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南丰幼儿园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南丰镇南丰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丰镇南丰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标书编号:NFZCG2023-G014

采购预算:38万元。

项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幼儿园

采购需求:南丰镇南丰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食堂改造竣工后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①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②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7日8:30起至2023年06月13日17:00时。

2、获取地点: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5号交运时代广场5楼)招标代理部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查;(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之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14:00时整

地点:南丰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2023年06月14日9:00-11:00(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书面提交于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邮件方式统一发送。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三)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南丰幼儿园

联系人:周岭,联系电话:0512-58620463-8000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5号交运时代广场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汤孟娟 联系电话:0512-58987839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只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7日